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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位朋友准备通过中介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中介说房主不在本地,回来也不方便,打算委托其弟弟代办相关手续,请问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房产纠纷 2018-09-01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购买住房计算房产是否二手房满两年免营业税的方法:
    1.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按照孰前原则;确认。
    2.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前;的原则确定购买住房的时间。
    3.此房产从一手楼盘购得的,根据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产证上注明的时间以及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前的原则计算。
    二手房满2年免营业税是按照缴纳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和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那个再前按那个计算,只要房子在上面那个时间之后两年,就认为满两年。
  • 买二手房应注意事项有:  


    1、房产证是否已抵押有无疑议登记,  


    2、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出售房产,  


    3、法院查封债权债务等,  


    4、出售人是否是产权人等等。

    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最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二手房买卖中介违法行为: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二手房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  二手房中介公司几种操作方式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房屋二手房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交易的程度比较深,这其中既有正规的大公司,也有良莠不齐的中小公司。这些公司在二房交易过程当中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与买卖双方交易:  
    1、二手房中介公司按成交价收取二手房中介费,为双方提供信息,并代办过户手续或贷款手续或垫资等;  
    2、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二手房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  第1种交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2种交易方式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二手房中介公司称收购了卖方的房屋,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将卖方的房产证更名为二手房中介公司的名下,二手房中介公司再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权利的主体不一致,根据《合同法》第132的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二手房中介公司对所出售的房屋没有处分权。如二手房中介公司的确从卖方手中购得房屋,那么也应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产权证,二手房中介公司如未办理产权证,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
    (六)款的规定: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二手房中介公司是受卖方委托卖房,那么二手房中介公司与卖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二手房中介公司本身不应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这时卖方即真正的房主才有权利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二手房中介公司为了利益的需要,经常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  总之,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不明确的比较多,希望参与二手房买卖的各方当事人了解二手房交易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希望各地法院对二手房交易的法律问题做一专题调研,统一裁判的标准和尺度,以利于社会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符合法律发展的潮流,也符合社会各界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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