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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为结婚的儿子买房,在房地产上登记儿子的名字

房产纠纷 2020-04-17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 房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予等房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房产登记须提交的资料:  
    1、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原件  
    4、购房发票办证联  
    5、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原件  
    6、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7、期房抵押证明原件(有抵押贷款的提交)  
    8、换发他项权证申请书原件(有抵押贷款的提交)  
    9、换发他项权证委托书原件(有抵押贷款的提交)  
    1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非本市户口购房者提交)  
    11、契税减免申报表原件(有减免的客户提交)。
  • 将房产全部给你儿子属于直系亲属之间房产的转名,当然是采用赠与的方式最经济,所以建议你们互相赠与房产,具体情况如下。总体政策法律导向:直系亲属之间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明确为赠与行为的,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交换行为,有必要给予减免的照顾。
    房产赠与的步骤:第一步签约: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协议、赠与书等),确立双方的房产赠与关系;第二步公证: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注意:一定要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也有在公证处签订赠与合同的;第三步评估:赠与双方共同向房管部门申请对房产估价,房管部门将对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第四步交税:赠与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税局按照规定交税,提示可以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第五步过户:也就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意应当携带下列证件资料: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契税收据;第六步交房: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产赠与的税费:房屋转让主要课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赠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有关规定,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契税税率为3%;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简而言之: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四个税种中,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只征收3%的契税,其他全部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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