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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因政策问题不能办理过户,怎样签转让协议才能保障买方权益?协议要有哪些内容?

房产纠纷 2018-09-01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按揭二手房转让的方式  在与卖方就买卖该二手房达成意向后,由于该二手房上设有抵押,因此,还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  购买按揭二手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买方一次性付款,还清银行的按揭贷款,终止原借款合同,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使得房屋上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障碍,然后由二手房所有权人与二手房购买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一次性付清银行按揭款的情况下,为了防范风险,买方最好与卖方约定直接将买房款支付到按揭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上。第二种方式,转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即买方也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买方既可以向卖方原按揭贷款银行申请转按揭,也可以向其他银行申请转按揭。其基本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买方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揭或者跨行转按揭;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银行对转按揭申请进行审核;
    4.买卖双方共同向原按揭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卖方与原按揭银行终止原按揭贷款协议,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5.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6.买方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权人为转按揭银行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按揭二手房转让的费用  按揭二手房转让除了要缴纳一般二手房交易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外,在“转按揭”过程中,还涉及到银行的按揭转让佣金、抵押担保费、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见证费等费用。
  • 房屋转让过户步骤  
    一、办理程序:  
    1、由经纪公司中介成交的应当在经纪公司通过网上签约系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自行成交的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要件到政务大厅总咨询台录入买卖合同。  
    2、持买卖合同及其他要件到税务窗口申报缴税,领取纳税通知书。  
    3、专项维修资金窗口(48号—52号窗口)领取缴款通知单或缴存证明。  
    4、持必收要件在二手房买卖过户领号处领取号单,待叫号后到受理窗口(53号—68号窗口)交件申请办理,受理完毕后,领取信息告知单。  
    5、按信息告知单预约的时间到缴费通知单领取窗口(57号—58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缴费窗口(
    85、
    88、
    91、
    92、95号窗口)缴费。  
    6、缴完费后,在二手房买卖过户领号处领取号单,待叫号后到生成登记簿窗口生成登记簿后,凭领证申请单到领证窗口(27号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7、交易手续费: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半;非住宅:按成交价或指导价的
    0.7%收取,买卖双方各半。  
    8、时间:7个工作日。  
    二、需提供材料  
    1、买方: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如房屋属涉外转让的需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2、卖方:相关权利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到场。例如:属夫妻共有的,夫妻二人到场,带上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或其它夫妻关系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  
    3、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共有人保持证。  
    4、已出租房屋需出售时,卖方除带上上述证件外,承租人不愿购买的,还需带上承租人放弃购买的书面文件。  
    5、买方本人或卖方夫妻二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前来办理。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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