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都是当地人,虽然没有证明独生子女,但确实是独生子女,应该怎样证明呢

离婚 2020-05-03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独生子女费凭证享受奖励。那么贵州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当事人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和只有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5、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
  • 应该提交的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 对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形: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属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也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2、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
    三、再婚夫妻、离婚或丧偶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夫妻中一方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的;
    2、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一个孩子,一方未育且不再生育的;
    3、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 独生子女证明开办地址和流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