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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23岁,我父母六年前离婚,当我没有问自己的选择,离婚时,我给了我父亲,但当离婚时,他有了一个家庭,而且离婚后,我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我现在想把账户转给母亲,但父亲不同意,法律怎么决定?

离婚 2020-04-14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单方离婚去法院起诉时,要按照以下步骤:
    1、先准备离婚起诉书。准备离婚起诉书时,要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年龄、工作、联系方式和住址等信息,并要写明双方离婚的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主张。
    2、去对方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
    双方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无约定的则须根据法律规定。
  • 因家庭暴力妻子起诉离婚户口及财产判决: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一】财产问题
    家庭暴力是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由此导致的离婚,在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无过错方有权向实施家庭暴力的过错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同时,如果因此造成女方生活困难,男方作为过错方,还应该向女方支付一定的补偿。
    【二】户口问题
    按照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如果女方属于婚后将户口迁入男方户籍,离婚后,女方应把户口迁出。
  • 离婚时候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大问题,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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