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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遗嘱的两个证人的签字和立遗嘱的人按票,不委托律师的公证,遗嘱有法律效果

继承 2020-04-11 20: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 公证遗嘱;
    2. 自书遗嘱,又称亲笔遗嘱;
    3.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
    4.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
    5. 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先由遗嘱人亲自书写(或者代书),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依公证程序,遗嘱要在公证员面前,亲笔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如遗嘱人有无行为能力,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有无重大误解或强迫、欺诈等情况;遗嘱内容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社会公德,以及有无损害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等等。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证明书》附在遗嘱的后面。经过当事人申请,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保管遗嘱。同时具有为遗嘱人保守秘密的义务。遗嘱经过了公证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就按公证的遗嘱实施继承,如果发生纠纷,就按公证遗嘱解决。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遗嘱人只要粗通文字,就可以根据自己意志随时设立遗嘱,既简便易行,又节省费用,同时又可以保守秘密。因此我国继承法把自书遗嘱作为法定形式之一。设立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同时自书遗嘱还必须是正式的,对遗嘱人生前在日记中或信件中所涉及的关于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处理的打算,不应视为自书遗嘱。其次,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名。签名的意义,既可以表明遗嘱是何人所立,也便于对遗嘱是否出于遗嘱人之真实意愿进行查证。最后,自书遗嘱要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以表明遗嘱人制作该份遗嘱的准确时间,就能够审查确定遗嘱人在制作该份自书遗嘱的当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而确定该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 代书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作了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遗嘱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书写,必须委托他人代书。如遗嘱人因病或不识字而不能亲笔书写遗书。其次,须由遗嘱人指定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在代书过程中,必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写成后向遗嘱人宣读。最后,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录音遗嘱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以此形式设立的遗嘱,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当遗嘱制作完毕以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口头遗嘱 它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所谓紧急情况指的是病危、天灾、战争等情况。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篡改和伪造,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作了限制性规定,一是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能才用;二是设立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三是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设立遗嘱时,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 在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进行律师见证的情况下对下列事项应当注意:
    一、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证明意识清楚的证据是什么?最好提前做个全身体检。
    二、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单独与立遗嘱人座谈,尤其是二人做遗嘱时。
    三、要有两名律师共同见证
    四、核实立遗嘱人的身份。
    五、如果是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全程录像、录音。
    六、核实继承人情况,核实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七、最好是自书,自书遗嘱应由本人书写,签名;如不能自书,可以打印,但要向立遗嘱人宣读,且打印人要在遗嘱上签字确认,要拍照或录像。
    八、代书遗嘱由律师书写,由立遗嘱人、见证律师、其他见证人签名
    九、录音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见证人的身份要在录音中有体现。
    十、出示财产相关证明文件
  • 遗嘱见证书一般有律师遗嘱出具,具有法律效力遗嘱见证程序注意事项: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程序:(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 律师事务所不能办理公证,但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  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  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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