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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1、个人转让给公司,个人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需受让公司代扣代缴。2、公司转让给公司,需缴纳哪些税种?也需要受让方代扣代缴吗?

股权转让 2018-09-01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缴纳的税费依照《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该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商标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一)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企业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应当在当月(季)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这是股权转让中的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情况。
  •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发放交通通讯补贴将计征个税通知,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规定,企业采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指出,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应按企业统一计提年金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年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强调,企业为职工缴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单独建账,集中管理,未建立个人账户,应按企业统一计提时所用的具体标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每月应得补充医疗保险,全额并入当月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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