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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人争货摊,起了争吵,他人叫了几个人来打我,打过一次又一次,我站起来在卖菜货摊上拿了一把刀,把在其中一个人砍了一刀,刀落地式了,随后她们又围住打了了两条,随后警员赶来,.我幸免于难挨揍,之后一不小心砍了哪个评定出去是轻伤二级,我该怎么做我和他人争货摊,起了争吵,他人叫了几个人来打我,打过一次又一次,我站起来在卖菜货摊上拿了一把刀,把在其中一个人砍了一刀,刀落地式了,随后她们又围住打了了两条,随后警员赶来,.我幸免于难挨揍,之后一不小

综合法律 2020-04-24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砍人致轻伤,属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是有赔偿期限的,不能超过一年;
    2、在赔偿期限内,受伤一方可以先行同侵权方进行赔偿,请求其支付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受害方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起诉,保证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故意伤害鉴定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其本人或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审批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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