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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全部产权是指业主的产权证吗?

房产纠纷 2020-05-01 00: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集体产权房产,集体内部可以购买,集体外部是不可以购买的,因为部分产权属于集体所有。
    小产权房能交易购买风险: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都是全产权,所以只要是正规的经济适用房都应该还是有房产证的。并且,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在此上市交易后是按照普通商品房年限计算;也就是住宅土地使用为70年,超出年限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居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消息具体的指出这个问题。
      经济适用房产权是政府通过原先土地的减免税费以及对低收入家庭的财政补贴转变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政府和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来修建,就像是拥有股份一样的形式来拥有经济房,这也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特别优惠政策,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 前提条件: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
  • 二手房产权房产证的办理: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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