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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非法咨询我的手机目录,我被打电话骚扰我的家人和朋友,传播我的隐私照片,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7 0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骚扰电话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骚扰方式,平均每年一线城市都会接到很多的骚扰电话。对于这些骚扰电话我们也是深恶痛疾,那么很多手机用户由于职业的特殊性电话需要24小时开机,和无法更换号码,这就让骚扰电话影响到正常休息了,对于骚扰电话我们要如何处理呢。

    工具/原料


    骚扰电话
    手机
    设置屏蔽骚扰电话


    1
    对于手机骚扰电话来说,我们可以在手机的防火墙中设置相关的拦截陌生号码从而拦截此类的骚扰电话

    2
    同时,如果我们经常被电话骚扰的话,我们可以对其进行举报,首先进入到百度中搜索12321,然后进行相关的举报。

    3
    我们现在的智能手机中都会自带相关的安全中心,我们可以进入相关的页面中然后进行骚扰拦截。

    END
    方法/步骤2


    我们可以在安全防护界面中看到诸多手机安全防护的功能,找到最上方第一个骚扰拦截功能,并点击进入腾讯手机管家骚扰拦截界面。
    通过,短信,电话,黑名单三种不同方式拦截骚扰电话或者短信。

    而腾讯手机管家有着更全面和人性化的骚扰拦截设置,点击骚扰拦截界面的设置按钮,进入到腾讯手机管家的骚扰拦截设置界面。

    在腾讯手机管家的骚扰拦截设置界面,我们可以看到拦截模式设置,设置白名单,拦截来电设置等等更为具体的相应设置,通过,用户个人需求对其作出相应的设置。如果,想一键式操作设置,可以点击进去到拦截模式设置,通过选择点击完成即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问: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经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后,又向人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答: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侮辱、诽谤,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诉 讼的,无论是否经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审 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十、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答: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 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 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 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公开散布他人的个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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