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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A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期限是10年,从1997年到2007年,我是个人经营时到该企业工作的,干了10年,2007年承包到期后,后因B 企业来整合重组A企业,我被B企业留用,又干了三年,均未有劳动合同,现在B企业说整合重组未成,把人全部撤走了,把我扔在这,不管了。A企业现在破产搞清算,其它人都有经济补偿,企业也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唯独未给我经济补偿和缴纳养老保险金,理由是我是个人承包经营时进来的,不是该单位职工,我查了相关政策,承包企业劳动合同主体责任是该企业,而不是个人,我也给清算组讲了,可他们就是不给我经济补偿和缴纳养老保险金,现在我该怎么办,怎么样维权,法律师依据是什么,请高人指教。我是该找A 企业呢,还是该找B 企业给我缴纳社会保险金和经济补偿?

保险纠纷 2018-09-02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
    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 如果企业不给你补缴养老保险你可以到劳动局仲裁窗口告他,或者可以拨打12333热线投诉。
  •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同时达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很抱歉无法估算未来能拿多少养老金。因为养老金的计算是根据你退休时所在省(直辖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累计缴费年限、历年的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的累计额几个指标综合计算的。鉴于这些指标都是未知数,没有办法测算。只有这些指标都能提供才能精确计算出来。因此只能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知道你拿多少钱。每个人参保的情况不一样,每个人的退休工资也是不一样的。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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