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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教员在试用期间能否自己解除合同,这个期间工作后是否能发工资

合同纠纷 2020-05-02 1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岗位要求的话,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对于此条内容的认定证据,本文后面会重点提出建议。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条件:  第
    一、确需裁减人员;  第
    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第
    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  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com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  ●员工有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根据前述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功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员工处在怀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公司项目招标不是因为你个人失责原因造成的,公司无权单主解除合同。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当然也包括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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