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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由于双眼不太好动手术,在动手术以前,我爸爸签了知情同意书,但是在手术治疗的全过程中出現难题,大夫干了其他解决,但手术后并沒有通告亲属这一突发性状况,大夫这类作法归属于侵害病人的自主权?也有由于这一状况并不了解,如今双眼又出現难题,想要知道医院门诊这里必须担负哪些义务吗?我妈妈由于双眼不太好动手术,在动手术以前,我爸爸签了知情同意书,但是在手术治疗的全过程中出現难题,大夫干了其他解决,但手术后并沒有通告亲属这一突发性状况,大夫这类作法归属于侵害病人的自主权?也有由于这

损害赔偿 2020-04-20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 病人的一般健康状况、疾病情况;医务人员对病人健康状况、疾病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的诊断、分析以及疾病的发展趋势;可能出现的预后情况和意外情况;实施药物治疗的必要性、存在的毒副作用、药物治疗的性质(诊断性或者试验性等)、使用药物治疗的几种可行方案和各自的利弊;手术治疗,包括术前检查和讨论的诊断,预定实施的手术名称、性质(如探查性、治疗性等)和范围、手术的几种可行方案和各自的利弊;不采取治疗措施的危险性,可能出现的风险、伴随的痛苦和不适,其他替代治疗措施成功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等。对上述内容院方未提供详尽的介绍,不利于患者实施选择权做出治疗选择。
      手术意见书是一份“生死合同”。即使患者对手术后果有了知情权,能自主决定是否做手术,但在生死关头,患者或家属又岂敢不在意见书上签字相对医院来说,患者无疑属于弱者,如果不签字,院方就不给开刀,耽搁了病情和生命,最终倒霉的还是病人。
    所以,人们一般对此的习惯思维是,医生让签字就签字,不签字的是少数。而签字后一旦有什么闪失,这份合同就将是医疗事故鉴定中使医生免责的重要证据,手术的风险将转嫁到患者身上。
  •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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