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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还在工厂受了工伤事故。组长不批假,但我还是离开了。因为我有病假单,组长说算我自动离职,这个问题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20-04-30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根据当事人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判断:
    1、如果医生的建议在当事人可以享受的医疗期范围内,而公司不批准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不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请事假,如果用人单位不批的,可以提出辞职(没有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若几年或很多年后旧伤复发,还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所以一定要确认是否依法申请了工伤。
  • 发生工伤伤害后,员工或者用人单位要第一时间进行申请工伤,确保员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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