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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我通过某中介介绍购房了一套二手房。签合同当天,该中介门店经理说,中介费85折,可事实上中介费是按规定的最高标准打85折的,我还认为是基准标价打85折,中介有误导之嫌。我可以要求按基准标价85折支付吗?  抵押评估费:中介给我们的预算清单模糊地说按“物价标准”收费5325元(没说费率,而其他项目百分之多少都写得非常清楚),并说评估费可以操作。我当时没想这么远,还认为预算不是最终价格,并且清单备注有“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所以匆忙当中没去算过,还期待着补点回来。现在中介“据实”按规定的最高标准5325元向我收费,而有评估公司说一般都会3到4折收费,还会向中介返点,现中介按最高标准收费。我可以要求少支持评估费用吗?

消费者维权 2018-09-03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签合同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卖方房产为夫妻共有房屋时,卖方卖房时应当征求配偶书面同意。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交易中介费: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0.5%-
    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 买卖双方可按市场价与中介经纪讨价还价,如果需要进行中介交易,所需缴纳的中介费主要有:交易中介费,房屋买卖的代理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通常会缴纳成交价格的总额费用的
    0.5%-3%来收取。二手房中介费收费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1.为规范房屋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房屋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房屋买卖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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