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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我结婚一个月二十日,怀孕七周多了,我和他感情不合,他自私地不知道事情,我们和平分手了,他把我带来的嫁妆退回去,我把他家的礼物交给了他。 我现在怀孕了,离婚这个孩子我不要,他可以赔偿我什么,我不用报答他律师说我结婚一个月二十日,怀孕七周多了,我和他感情不合,他自私地不知道事情,我们和平分手了,他把我带来的嫁妆退回去,我把他家的礼物交给了他。 我现在怀孕了,离婚这个孩子我不要,他可以赔偿我什么,我不用

离婚 2020-04-29 07: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结合司法实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 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允许离婚的,女方可以起诉或者协议离婚,这是为了充分保护女性所设置的,怀孕期间女方起诉或者协议离婚的,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用,一般无过错的情况离婚是不能要求赔偿的。方若自愿给赔偿、给多少,你们就写到离婚协议里。
    他要不想给也没办法,因为你们这样的情况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只能要求他负担相应的孕产费用及今后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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