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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去年订婚的七万元。 我现在要结婚了。 妇女的房子又是二十二万元。 我现在没有多少钱,想和她分手,但是不知道彩礼的钱能不能回来

离婚 2020-05-02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
    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 如果没有举行婚礼,或者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结婚不满一年,彩礼的支出导致经济困难,是可以要回来。
  • 你好,还要根据事实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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