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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7月15日到2006年3月31日在上海的一家私营IT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软件开发人员、项目经理等职位。在离职后,我选择了与原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上班,现在这家单位是我原单位的客户,不存在竞争关系,是合作关系。原单位以我在2004年7月12日签订的保密协议中的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员工在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火解除劳动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受雇与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内委托翰明科技进行软件开发的客户单位”为由,要求我赔偿违约金200元每月×21个月×11倍供46200元。

合同纠纷 2018-09-03 2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步:劳务派遣工首先向派遣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一般正常情况下辞职的话,是要提前三十天的,如果是试用期的话就是提前三天)。由于你是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
    第二步:劳务派遣工去人事哪拿辞职书,按照规定填写好,然后找公司领导在辞职书签字同意。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第三步:劳务工填写好辞职书后,还是需要照常上班的,到了三十日后劳务派遣工就可以按照规定办理辞职,交接所有工作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劳务派遣公司结清派遣员工剩下的工资。
  • 离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协议。

      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秘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实行不超过两年的禁业限制期。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已经履行禁业限制时间支付经济补偿。

  • 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就可以补交。手头如果有销售提成的依据就可以拿到,如果没有,在公司手里,那申请劳动仲裁时,公司应当提供销售提成的依据,你老公可以拿到提成。你可以把公司的威胁录音下来做证据,这样你辞职时,公司应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无故开除你,你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在你离开公司后,公司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好长的问题,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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