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奶奶健在,父亲去世,妈妈再婚,我有个弟弟。父亲的遗产,妈妈是否有继承权。现在妈妈再婚后,把弟弟的户口也转了出去,弟弟还有没有遗产的继承权?我现在已经嫁人,但父亲是在我结婚前去世的,我还有没有继承权?请帮我解决难题,谢谢

继承 2018-09-04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再婚后形成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各占一半。
    再婚夫妻一方先去世的,其遗产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这里规定的子女,其中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分配遗产时,继承人中有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按照规定办: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儿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出嫁女提出继承提出继承权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襄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