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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我父母全都去世现有我父亲房产一处我家就我哥和我俩孩子但我哥把此房已出租说父母生前曾说过房子给孙子但没遗嘱我怎么办

继承 2018-09-04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你说的情况好像所立的遗嘱无效。但你们是财产代管人,在夫妻持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他说放弃继承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你主张的话,他说放弃的财产是无效的。
    你要委托给律师是对你有很大好处的,胜率在80%.希望你委托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
  • 被继承人以遗嘱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应按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但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则这部分房产按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按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财产。  根据《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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