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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3月,我先生从之前工作的单位离职,并与曾经的同事三人一起创办了一家新的科技企业。至今年6月,之前公司的老板得知了以上情况,认为我先生他们的新公司从事的业务违反了当初保密协议约定的条款,侵害了他的利益,提出赔付的要求。依照之前他们的约定,要求人员离职一年内不得从事与之前相关的技术业务,并不得涉及公司业务保密条款相关的内容,否则是要赔付离职时工资的6倍,并且要清算全部盈利给他。事实情况中看,我先生的新公司的确涉及了之前公司的业务,做了一单生意,但盈利并不多,约5000元,离职时他的工资是1万元,如果6倍就是6万元。

合同纠纷 2018-09-04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若公司有上述违规行为,你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 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一、社保缴纳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的工资作为社保缴纳的基数。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补助津贴、绩效工资等。
  • 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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