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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12月21日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得到济南市历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鉴定。我于2007年05月10日向原单位提出辞职,并于2007年06月18日获准离职。但是原单位拒付我为其工作三年的经济补偿金。原单位说只有被辞退员工才有经济补偿金。合同上的部分内容如下:甲方:山东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地:山东省济南市乙方:付营之 性别:男 身份证号:370783198101202912......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五)除以上条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作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合同纠纷 2018-09-04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有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效为2个月,至发生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你的具体情况没有说清楚,你上了多久的班?公司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要双倍赔偿工资,2008年1月1日后执行的。
    公司解聘你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你本人或是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无故与你解除合同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想你支付经济补偿。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单位发的上岗证、同事的证明、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识别卡、员工手册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3、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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