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在1993年4个股东在海南成立了一家公司,后法人用此公司在北海与人合作成立了一家典当行,现在海南公司和北海典当行也被工商注销,但北海典当行还有很多债权债务,收回的款项被原法人一个人占有,我们其他股东想知道典当行在北海的具体债权债务,并追回我们应得的部分。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债权债务 2018-09-05 0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 首先,你不主动注销,公司是不会自己注销的。第二,如果你不注销,而且不管它,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你的企业因为没有公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的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最后会对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的信用照成影响。国家现在真么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楼主不要那么做。第三,注销公司其实不是那么繁琐。而且也不怎么花钱(可能就是登报需要一定的费用)。
    第四,解散公司的流程:1,解散事由出现(一般为开股东会,解散公司);2,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到工商部门备案;3,清算组成立后10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登报公告。
    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完成之前不得对单独债权人清偿。4,出清算报告。5,报股东会确认。6,注销。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法人变更后 债权债务 税务相关相关解释如下:
    1、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注销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申请工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