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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标准工时计算法。 但是,我每周休息一天,我休息八个多小时,合同没有写工资,写沈阳最低工资。 我在单位工作了4年,能给我这4年的加班费吗?加班费怎么计算?

劳动纠纷 2020-05-29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 我们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 根据《劳动法》,平常加班费用为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费为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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