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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8月14日通过中介与房主签订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房屋总价27万,双方无异议,随后几天交给房主首付款,由于在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我方贷款时遇到银行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导致贷款拖延几天,然后银行因国庆节放假导致银行放款时间又拖延几天,最终银行在10月3日将房款打入买方帐户。在这期间,房主将土地证(因房子土地证还没有分小证,现还是大证)公证给第三人,以后代她办理土地过户(房主为外地)。但是,房主坚持把公证书一式三份拿在自己手中。现在我的问题是我已经先后把首付款和尾款先后打入房主帐户,房主收到钱后,拒不把房子钥匙和房主当初买房的购房合同等手续交给我们(因为以后土地证过户时需用到这些),还说这段时间房屋涨价了除非再给她五万块钱,否则不配合我们办理接下来的手续。

房产纠纷 2018-09-05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子分配的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房子归属的问题,说白了,如果房子是归某个人所有的,那么就没有分房子这么一说,如果是属于共同所有,比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合资买房等形式,那么共有人是可以主张分配的,具体的分法可以由房屋共有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 能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肯定是有土地手续的,只是有总证没有办分户土地证。原因大致有:
    1、开发商只在项目报批时要跑国土部门,而销售房子签订合同备案基本都是在房产部门的事,跑得多就办得快;
    2、普遍对房产证更重视,办按揭也要涉及房产证,而土地证没有催得那么紧,不着急办;
    3、办理土地分户证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影响资金周转;
    4、还有的开发商已经把土地抵押贷了款,未还清之前不能办证。目前政策将两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有些地方已经实施。
  • 买房卖房时,房产证和土地证要分别过户,先办理房产过户,之后过户土地证,如下:
    1、房权证过户: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面签,之后缴纳税费、过户;
    2、土地证过户: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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