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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04年我奶奶把房产赠与我父亲,当时去公证处公证了,05年我奶奶去世了,06年我们翻新了旧房产,07年我父亲也去世了,现在我们处的房产要拆迁,我父亲的兄弟们以当时我奶奶没有争得他们的同意就把房产赠与了我父亲想分房产,想问一下他们可以分得吗

继承 2018-09-05 11: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赠与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
    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
  • 房屋赠与手续(主要是进行公证):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 房屋赠与的前提是被赠与的房屋是出赠房屋人的业主或产权拥有者。房屋赠与生效的前提是屋主自愿将房屋赠给收益者,而不是收到要挟或者胁迫,如果是在要挟或者说被胁迫的情况把房屋权给受益者,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房屋赠与合同比较特殊是一种单务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和实践性合同,需要实际交付才算生效。台北房产可以赠与兄弟姐妹吗,答案是可以。兄弟姐妹之间所所有的房产具有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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