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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3年8月底在浦口区珍珠花苑购买了一套三室二厅住宅房,首付款近6万元,代款12。7万,分10年还清。本年的8月20日通知我去拿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8月20日之前交房),我问开发商在我拿房时能否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对方说要等该楼盘全部开发成功后才能提供这些材料(滚动式开发,我买的是一期开发的房子,该小区共三期)。我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对方又说“别人都可以住,你为什么不行?”如果我拿了房子,但没有这些质量保证,就连最起码的消防部门的检测报告都没有,我不放心。

综合法律 2018-09-05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
    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你好,很多人不清楚交房后质量问题赔偿怎么解决,其实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 很多开发商在交房的过程中都会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可以说,说延时交房就是交房过程中的流行性感冒,非常普遍。和开发商相比,买房人在涉及房产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原则上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金赔偿甚至解除合同的责任。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权要求解除合同。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
      当然,我们也发现,很多开发商往往将市政施工作为不可抗力来推托自己的逾期交房责任,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
    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的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那么,购房人有权起诉解除合同或提起仲裁。法院诉讼时效自合同规定的交房之日起计算两年,业主应在此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赔偿?  实践中,购房者在遇到延期交房的情况时,大部分人都选择接受开发商赔偿的违约金,以此来解决问题。但是违约金该赔多少,相应的计算标准又是什么呢?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中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中也有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出的部分无效,并且注意必须是“定”字,才能适用定金法则。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在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当中,一般情况下,出现纠纷时,法院往往会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来处理纠纷,因此我们建议,购房人在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最好事先约定违约责任,这样产生纠纷之后处理起来还能做到有据可依。
    以上就是对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赔偿的解答。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房地产方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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