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于2013年7月在岗位工作,已签订两次劳动合同。 第二次合同于2018年9月到期。 目前公司裁员,预先解除合同。 合同还有八个月。 我不想解除合同。 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公司提出必须解除合同,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本人于2013年7月在岗位工作,已签订两次劳动合同。 第二次合同于2018年9月到期。 目前公司裁员,预先解除合同。 合同还有八个月。 我不想解除合同。 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公司提出必须解除合同,应该

合同纠纷 2020-05-28 1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已经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后,若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通常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三、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公司解除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等等。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用人单位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