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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现居住的楼房是我父亲单位1979年分的平房动迁所得,1985年父亲去逝。在1989年时,由于子女都成家,我的二哥便搬回和母亲同住,在居住期间,房费及一些费用都由接我父亲班的姐姐所付。房改时,我母亲和我二哥共同出资购卖了房子产权,房照是我母亲的名字(由于我二哥不是本厂职工房照不能写他的名字)。在2001年我二哥去逝,我的嫂子及儿子与我母亲同住。现在我嫂子与母亲发生矛盾。(母亲没有劳保)

继承 2018-09-05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赔偿的方法: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的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定;
    2、赔偿损失,该责任形式适用于买受人损失数额确定,且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的情形;
    3、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 若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按照我国的遗产法进行财产(房子)分配。遗产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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