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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未办理过户,原户主已死亡,请问我现在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纠纷 2018-09-05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过程中所需准备的材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从二手房交易开始,直到过户手续的结束,本文旨在为读者解读如何进行二手房过户。  
    1、买卖双方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2、卖方配合买方申请贷款(银行评估,批贷);  
    3、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地税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4、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域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存量房屋买卖准备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屋);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8)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 1、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所以,该房屋已经属于你所有。
    2、该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3、如果原房东未申请异议登记,房管局应该发给你房产证,如果申请了异议登记,在15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房管局也应该发给你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房管局依法发放房产证给你,也可以起诉原房东赔偿损失。
  • 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1、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  【注意】  如果租户没有提到“优先购买权”的事情,房地产经纪人不要提醒他,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只是告诉他,因为业主更换,所以需要租户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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