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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养女,离婚后与前妻的监护权,离婚后没有看到我,没有关系,现在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我和我的妻子再婚后,我想做一个遗嘱,剥夺养女的继承权。问题是,1剥夺了养女的权利,是否有必要指定另一个人继承?2。我的父母作为我的遗嘱继承人,如果我早逝,如何处理我父母的继承权?我有一个养女,离婚后与前妻的监护权,离婚后没有看到我,没有关系,现在结婚了,生了一个孩子。我和我的妻子再婚后,我想做一个遗嘱,剥夺养女的继承权。问题是,1剥夺了养女的权利,是否有必要指定另一个人继承?

继承 2020-05-31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继承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人单独继承,则改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需要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儿子个人单独继承,排除掉儿媳的共同权利,并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若向现在进行过户,那么直接由让父母将房子赠给儿子,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是赠给儿子个人的,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也可以排除儿媳的共同权利,只不过赠与比继承要多交一定的契税。
    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都不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单独赠与合同,把房本上的名字直接改成儿子的,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 由你父母订立遗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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