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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我咨询下面几个问题。1、我的购房合同上写明交房后房屋确权发证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但是没写明时间。有固定时间吗?2、购房时开发商说土地证办理审批好了,但是至今也不去缴款办理,所以至今我也无法贷款。据说开发商想把这楼房改为小产权的楼房,这样可以少交钱、他们无国有土地证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土地证没办理下来开发商可以随便更改土地性质吗?3、 购房合同上还写明 所需费税除交易费外按届时的收费标准全部由我承担,是什么意思?我负担多少?开发商负担多少?我是一次性付清了正房和地下室的房款22、4万。其它什么也没交,30号交房时缴纳其它款项。4、我的房屋是6月份签的合同,但是正盖了三层了,属于期房,但是我的购房合同上没有预售房许可证号,也没写明是预售房,只写明12月30号交房。请回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6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开发商违约不办理房产证,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那么,购房合同怎样更改共有人,  
    一、购房合同怎样更改共有人  
    1、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增加共有人,建议在办证的时候,共有人填上你的名字,你所占共有份额自行协商,需在办证填表时明确。  
    2、与开发商协商好,以退房的形式,将该套房屋注销,然后重新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从而更改产权人或者共有人!但开发商和房管局都会产生收费。  
    3、等两证办下来以后,按照买卖或者赠予方式办理!这样中间产生的契税等费用,可能和第2种处理方式差不多。  
    二、签好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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