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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女友在2007年5月共同出资在渝北回兴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在购房合同上约定双方各占50%,而在2007年8月份左右两人发生矛盾分手,要求我将她出资购买房子钱还给她,我找开发商询问房子能否转让到我的名下,开发商说已经在渝北地产交易所备案,不能转让,要转让只能通过到当地地产交易所办理正规手续,询问之下交易税费相当高,无奈之下与女友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说明房子是属于我的私有财产,满五年以后女方应协同我到当地地产交易所办理转让手续等等。

综合法律 2018-09-06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纠纷:
    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横,有协商的意愿,有的还表示只要改变一些交易条件,就同意继续履行协议。
    2、如果合同中确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应当和对方认真协商,重新达成补充协议,解决因为约定不清无法履行的问题。
    因国家新政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是否属于情势变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买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3、如果对方执意违约,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确表示,要以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解除合同。
    对这种情况,建议尽快起诉,没有别的办理,拖延诉讼对买方没有任何好处,得到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才能迫使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
  •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离婚仍然可以作为财产分割,购房合同就是财产证明,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按揭买房通俗理解即个人在购买房产时由于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简称。目前我国鼓励民众按揭买房,一般若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均可申请下按揭买房。
    按揭买房贷款年限一般是6-30年不等,根据个人情况申请。
    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在整个还款期内每期还款额中的本金都相同,偿还的利息逐月减少;本息合计逐月递减。
    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适合收入较高或想提前还款人群。
    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还款额中的本金都不相同,前期还款金额较少,本息合计每月相等。这种还款方式由于本金归还速度相对较慢,占用资金时间较长,还款总利息较相同期限的等额本金还款法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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