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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承人放弃房屋继承,赠与合同给我了,由我继承我算继承还是赠与

继承 2018-06-26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中给予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其履行将导致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将要的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物,否则赠与行为将导致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已经赠与则无法撤销。在实践中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1)任意撤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具备法定的事由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将房屋继承权赠与他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首先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再者,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上是对关于继承法 赠与房屋是否可以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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