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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书形式上没有标明有遗嘱二字,而是直接写明名下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一,这样的情况是遗嘱还是遗赠?

继承 2018-09-07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赠与协议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 1、继承是法定的一种权益,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
    2、如果是健在的父母想要把房产给子女,这种行为就叫生前赠与。生前赠与是转移权的民事法律的行为,还需要进行房产赠与公正,房屋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权转移的时间有着密切联系,也就是说财产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 公证遗嘱,但仍需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你母亲是原告你们几兄妹都列为被告,你们几个在法院庭前调解时表示同意放弃继承,老二老三不同意就等法院出判决书就可以办理继承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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