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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三年前我和男方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小孩,自从小孩出生后一个月,男方就外出打工,到现在已近三年时间了,男方出去后,从不打电话询问我的生活等各方面的事情,三年了偶尔打个电话家里人也不让我接,每次电话只让他妈接,他家里人忙着我,也不让我知道男方在哪里打工。家里婆婆整天和我找麻烦,于是我就回了娘家,两年多了也没有回过男方家,我私下理打听过,在这两年期间,男方也没有回过家,于是我想是不是男方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现在已近过了三年多了,前天我去男方家,他妈说儿子在哪里他们也不知道,不告诉我。我想和男方离婚,但是男方还是不在家,请问一下我怎么离婚?

离婚 2018-09-07 2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回答如下,请参看: 一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 是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又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三 成都是经常居住地,诉讼离婚只能在成都,协议好可以速裁的方式在法院快速调解离婚,此过程只需要一个多小时。 四 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必须回青海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五 诉讼离婚,必须要有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或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如果你不想或不能补办结婚证,也必须在老家去复印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复印后民政局会盖章的,等同于结婚证的原件。
    欢迎你面询我,以更准确解答你相关的问题。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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