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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4层楼房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包工不包料.经过双方协商签定了[建房合同]:经双方协商.要求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竣.外墙抹好灰.......但是.乙方没有按照[建房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一直到2011年7月7日才完成主体工程.而且外墙在2011年10月才摸好灰.内墙到现在仍然还有部分尚未完成.可是乙方要求甲方付款给乙方.[在此之前.甲方已经按照合同付了将近百分之七十的款给乙方].由于乙方延期到今年才帮甲方完成主体工程.乙方已经违约.甲方并要求乙方补偿一点损失.减少一点费用才能付款给乙方.但是乙方一分也不少要求甲方按合同给足给乙方.因而甲方拒绝付款个乙方........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马上停止施工.同时还蛮不讲里地说:我要你5年都起不好你的房子.....也不给甲方另外喊人来完成乙方上未完成的那一部分......我不知到怎么办才好?望高人指点为盼!

合同纠纷 2018-09-08 0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2,婚后购买的,不论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
    3,婚前个人支付产值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归购买方,对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
  •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如果满足了相关的办理条件,应当干依法签订相关的借贷合同,从而完成金融借贷,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般难以确定金融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
  • 首先,你们双方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其次,按照你的说法法院一审已经有了判决结果,即法院认定合同有效但对方不构成违约。如果你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15天内上诉,超过期限后判决就生效了,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因为判决主文只认定合同有效其他没有认定,你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本律师认为,是否取得产证不影响房屋的交付,即交钥匙,作为出卖方来说他本身就具有两个基本义务,交房、办理产权证过户。所以,如果你们约定了具体交钥匙的日期而他又没有交付的,即构成违约(当然可能根据合同可能有其他变数,因为没有看到只能根据一般情况来说),对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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