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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房子去年交的房,明年年底才下房本,总价105万,先给房主40万,剩下的65万房本下来过户的时候才付清,我想咨询的是:1.房子是网签的,房主手里的合同上没有红章,也就是说是复印件,我如何证明合同的有效性2.我和房主签完合同之后,房主和开发商签得购房合同(没有红章),还有正本的发票和各种交税证明,都压到我手里,等开发商通知业主领房产证的时候,没有我手里的这些东西,原房主能否领取房产证3.我和房主签合同的时候,是否需要房主夫妻共同签字,如果到明年正式过户之前,房主发生离婚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房子该如何处理来源:4.我先付的40万,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明是什么款对我最有利

房产纠纷 2018-09-08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电子商务网签功能将摆脱繁杂的传统纸质合同,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网上签约的程序为: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 开发商房产证办理的流程:
      
    1、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初始登记主要系由开发商向权属登记机构提供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测绘资料等证明文件,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要求买受人配合提供相应材料。在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买受人可自行申办产权,其间需开发商提供相应材料(如单元测绘图纸等)的,开发商负有相应协办义务。因此,开发商负有的办证义务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初始登记时以其为主的办理义务;二是买受人申办产权时其所承担的协办义务。
      
    2、当开发商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各项规定资料(共约计13件)备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应视为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办证义务。在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且买受人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申办产权,开发商即完成其办证义务。
      
    3、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约定办证义务的,从双方当事人约定。如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备齐资料,为买受人向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买受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应在完成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初始登记后,还负有为买受人主动办理单元权属证书的义务,买受人应按开发商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直至其取得权属登记部门关于申办单元权证资料的收件单时止。
  • 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产证何时办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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