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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怎么认定情节严重

刑事辩护 2020-07-23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诬告陷害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界限

    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具体以公安部门侦查结果为准,如不是特定罪名,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如需帮助及时联系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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