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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在开发商售楼处买了一套房子,买房时咨询售楼员,说公积金贷款手续办理很快,半月就可以完成,交付了七成首付款之后,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手续,催了几次,开发商给了装修钥匙,说可以先装修,之后3个月了也不办手续,后来知道原来此房是开发商和银行的抵债房,在银行还没撤押。所以现在办不了手续。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退房?(房子现已装修完了)

房产纠纷 2018-07-07 0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
  • 房贷办不下来首付可以退回的,但是要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征信记录有污点或者还款能力不够而影响贷款审批,首先应该尽量解决,如找担保公司担保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等。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给卖家,同时卖家应该返还首付款。
    综上,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而且《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消费者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严格意义上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首付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贷款。现在的要求是付房款的3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贷款买房,购房者购买二套房,需要准备6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到银行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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