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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继承 2020-07-29 0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
    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 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本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公证书书写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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