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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综合法律 2020-08-04 0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即使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一样要尽到委托注意义务,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委托人或者第三人(你这里的致第三人损害实质上也就对委托人造成了损害),只是注意义务没有有偿委托合同所要求的高。
      请理解: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义务的,依照委托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相反,受委托人超出委托内容行事的法律后果则具有可追认性(即委托人承认的则由委托人承担,否则收委托人自己承担该法律后果)。
    所以,受委托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委托人总不可能自愿承担这个不利后果吧,那么这个损失自然就是由受委托人自己承担了,即是受委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无偿委托合同中,过失必须为重大过失)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受委托人承担责任。
    相反,不可抗力或者受委托人不存在过失或者过失轻微时,则由委托人与受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物业管理合同范本如下: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等,第五条其他事项:甲方:乙方:年月日,可以去公证处审查合同的条款。
  • 一般物业合同具体内容应该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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