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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侵权吗

不正当竞争 2020-08-15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三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是否是不正当竞争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若被侵权可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 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从以下四方面界定: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多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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