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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口头承诺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20-08-24 10: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应当履行,不过建议最好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可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要求,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此,应当按照口头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既是道德的要求亦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口头承诺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对方不承认,且己方当事人无法有效举证,可能导致对方承诺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
    因此,还原当时的客观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内容非常重要。
  •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四) 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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