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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需要公证吗

继承 2020-09-05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遗嘱特别说明: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 房产遗嘱书写后想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在书写时包含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房产状况;
    3、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 房产遗嘱有效应写明:
    1、
    (1)标题。写明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等等。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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