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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再婚,再婚,我18岁,我继母的儿子监护权在她父亲的手中,在她18岁去世前几个月,不和我父亲和继母住在一起。如果我父亲也死了,他能继承我父亲的遗产吗?

继承 2020-09-17 1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当事人的父亲有没有留下遗嘱,遗嘱的内容是什么来决定:
      1,如果当事人的父亲去世时,留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母有继承权,继母的儿子若与当事人的父亲存在抚养关系的,也有继承权;
      3,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如果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就可以,前提是继父没有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孙子对祖父的遗产是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由于是夫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得一半、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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