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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代理的产品在微型企业,因为我对他们的产品过敏,现在想退货,7天以上,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但是业务不退还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20-09-22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否则要有双方的合同或约定。
  • 请致电联系一下我.我需要看一下您现有的证据情况,再给您个建议。
  •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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