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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被人打伤了,证据充分,经过检查为轻微伤,构不成刑事。因为嫌报警麻烦所以直接问打人者索要医药费和1万元精神损失费,对方不肯给。当时很激动因为气不过,威胁过对方不给就弄死你的家人,并且医院在场旁人也听到了,但是事后想到不妥,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于是提出1万元精神损失费算了,只要对方赔付医药费,不然报警解决。请问人身威胁过打人方后主动提出不要精神损失费,只要医药费算不算合理维权,还是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事辩护 2018-09-14 2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考虑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状态。
    2、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抚慰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对侵害人的一种惩罚,只有这样才可以能够达法的预防犯罪的目的。
    3、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
    5、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
    6、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的女方,向其男友索要5000元钱,是否使用的威胁与要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本罪的关键。
    如果只是索要精神赔偿,即使有点过激,也不应当定为敲诈勒索罪。建议聘请律师辩护,这个案子,辩护的价值是很高的,也就是说很有辩护价值。有无罪的可能,或者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争取缓刑或者定罪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您好,若有人身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第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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