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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母亲有一套房子,死了,没有遗言,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但是我弟弟以他的名去卖了一套房子,签订了出售协议,房产证在对方手里,现在我们想收回房屋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8-09-15 0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过户住房是依据住房的评估价格,住房面积,该住房持有时间,买卖双方当事人持有住房情况,该住房性质,等因数来决定过户税费。
    规定过户住房需要交纳住房评估费用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加纳过户税费,
    印花税是万分之5,
    卖家持住房满2年的,过户可以免5%增值税
    卖家是满5唯一住房的,过户再免个税1%,
    手续费交纳几百元。
  • 房子是不动产,所以卖房子从法律上是二个主要程序:
    1、签订买卖合同
    2、办好房屋过户,

    你是卖方,得证明你对房屋有所有权或处置权,所以得有两证(商品房必需的),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处分该房产时得夫妻双方都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否则有可能构成法律上的无权处分;

    签合同时,可以收取一定的定金,定金一般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卖方,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收到绝大部分房款或全款时才过户。

    一般来讲,卖方不付钱买方不会给过户的;而买方付钱后也担心卖方不过户,所以一般这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什么条件下过户,首付多少,尾款多少如何支付。
  • 出售房屋手术和材料:
    1、契税,买方交纳。成交价的
    1.5%;
    2、土地出让金,买方交纳,成本价房: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1560再乘以1%。
    3、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成交价的千分之
    0.5。
    4、原产权为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上市出售时应补成成本价后方可上市,补交金额为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6%。
    5、办理过户需要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配偶同意出售房屋的意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买卖双方的个人名章,无章可不提供。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到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物中心,就是房管局。
    夫妻一方,或者其他共有权人(比如同居产生的共有),因为“共有房产”被出售,权力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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