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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事故我工地上有一个工人在工作中从楼梯上摔下来,受伤的胳膊骨折,脚粉碎地骨折了,可是这个人跌倒受伤的时候没有工作,在闲逛的时候自己不小心跌倒受伤了。像询问那样,我们有什么责任

劳动纠纷 2021-11-15 1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期间造成骨折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确认为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缴了社保的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不属于工伤的话,需要自己承担责任或者是侵权人承担责任。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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